木质建筑物结构必须安全的承受各种荷载。要通过基于荷载和外力的详细构造计算来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确认.
木屋在木质构造中.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物都应该进行构造计算。小规模的建筑物(2层以下。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下.根据传统构架法、框架墙工法、圆木构架法等建造的建筑物)可以不进行详细的构造计算。但是.每种构造法都按照其结构性制定了构造详细和代替构造计算的规定(壁量计算等》.需要依此来进行设计.因此这种方法也被称作规定施工细则的设计方法。但实际上却采用了规定性能的设计方式,即使是小规模木质构造建筑物.也要求尽可能通过构造计算.来对安全性进行确认。
按照现行规定.对是否需要进行构造计算的木质构造建筑物进行了分类。
不需要进行构造计算的木质构造建筑物.如下所示:
(1)茶室、亭子或者总而积l0平方米以下的仓库等建筑物。
(2) 2层以下,檐高9米一下,建筑物总高度小于13m.并且总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建筑
物。此时.只要满足为每种构法制定的构造规定就可以。
需要进行结构计算的木质构造建筑物.如下所示:
(1)大截面木结构建筑中相当于上述(2)的规模的建筑物.
(2) 3层以上。檐高9m以上.总高度13m以上的建筑物.或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建筑物。
(3)不同种结构混合使用形成的混合结构建筑物.